1、非法占据他人土地应被视为侵犯他人财产的行为,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此行为可能会受到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罚款之惩罚;
若涉及金额尤其巨大且存在其他严重情节者,则需接受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缴纳相应
罚金以示惩戒。
2、此外,个人若将
受托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据为己有,并且涉案资金达到一定规模,无法主动返还给原主人时,也将会面临到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款的严厉制裁;
倘若
涉案金额更加巨大或是存有其他严重情节,那么就需要承担起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按规定缴纳罚金的责任。
(此外,与此同时)如无得到官方许可或故意使用
欺诈手段获取许可,擅自占有并使用土地,这种
非法行为将由所在辖区内的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此类行为包括勒令
当事人归还
非法占有的土地,同时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而擅自将农用地转变为建设用地的情况进行强制性拆除,重新恢复土地的原始状态。
如果此种行为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则对其所占用的非法土地上的新建建筑和其他附加设施进行没收,如果情节较轻,则可予以罚款处置。
对于那些
非法占用土地并对单位负有
主要责任的管理人员以及其他
直接责任人,都应该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若涉及
违法犯罪问题,更要按照法律程序追究其
刑事责任。
此外,如果当事人的土地占用申请超出了批准数量的限制,那么他多占用部分的土地将被视为非法占用土地,同样需要承受上述
处理方式。
《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将他人的
遗忘物或者
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