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相关规定,针对
盗窃行为,若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或者属于
多次盗窃、
入室盗窃、携带武器盗窃以及
扒窃等情形,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并可能被判
处罚金;
如金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
刑罚将加重到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需要缴纳
罚金;
若金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恶劣的情况,则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或无期
徒刑,并可能需要缴纳罚款或是没收全部财产。
此外,《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以盈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讯线路、复制他人电话号码或电信设备设施,或者明知是上述行为仍继续使用的行为进行了详细规定,这类行为应被视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所涵盖的
犯罪类型,并按照相应标准给予
刑事处罚。
在最高人
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盗窃
刑事案件的适用法律若干问题中,也明确提出了有关盗窃罪
立案金额的认定标准。
根据该解释,
盗窃金额介于一千元至三千元之间、三万元至十万元之间以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的,应分别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
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及
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