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措施的调整,即是指司法机构依据案件的发展变化对原强制措施进行更改。
根据我们国家的现行法律规定,如若被告在
取保候审或是
监视居住的过程中,状况出现了新的变动,应该立即废止或修改此前实行的强行措施。
此外,如果已被
逮捕的被告正在接受调查、
起诉以及初审、
二审等阶段当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其无法在法定的
诉讼期限内完成相关程序,那么此时可以考虑将其视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优先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
期限届满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
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或者
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