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背预约协议约定之一方须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
预约协议之宗旨实为后续订立相关具体合约奠定基础。
倘若在双方已达成统一意向的情况下,经由其中一方放弃或未予
履行合同缔结程序的权利,另一方可就此诉诸法律程序,并请求该方承担相应的违承担约责任。
进一步而言,若因上述违约行为导致对方
当事人蒙受
经济损失,则需负责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
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
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
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