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存在听觉、视觉或其他感官的部分功能障碍;
2.导致人体肢体、面貌等产生显著损害;
3.头部及颈部受伤;
4.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超过20平方厘米(在
未成年人身上则为10平方厘米);
5.头皮外伤性缺损超过10平方厘米(在未成年人身上则为5平方厘米);
6.尖锐器具所致创口总长达到8厘米(在未成年人身上则为6厘米);
7.钝器所致创口总长达到6厘米(在未成年人身上则为4厘米)。
《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
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