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应明确的是,被判处在
拘役以及最长不超过三年
有期徒刑范围之内的罪犯,并达到所有相关法定条件者方可适用
缓刑制度。
其次,我们应当认识到,
拘留并非
缓期执行的理由。
实际上,拘留系一种临时性的
强制措施而已。
最后,当法官宣布对罪犯实行缓刑时,他们可以根据具体
犯罪情节,进而依
法规定罪犯在
缓刑考验期内不得进行某些特定行为或活动,例如不得进入特定区域或场所,也不得与特定人员接触。
值得注意的是,被宣告缓刑但又同时被判处某种
附加刑罚的
犯罪分子,其附加
刑罚仍然需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予以执行。
《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