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坚决不能放弃对未成年子女的
抚养责任。
如果配偶不幸离世,其留下的子女子女应由其女性家长继续抚养照料,父母对儿女应尽的抚养与教育义务是不容推卸且无法摆脱的。
在这种情况下,身为孩子法律上的
第一顺位监护人,妻子理所应当肩负起抚养
家庭成员、给予他们关爱照顾和引导的重任。
若无特别情况,子女理应与其母亲共同生活并接受必要的培养与教诲。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