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购房合同遗失问题的处理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
当事人需就该情况同开发商进行全面而深入的磋商,进而协商签署一份新的购房合同以弥补遗失之憾。
其次,对于已经购买现住房的业主来说,可通过补充相应缺失资料的方式来完备合同手续。
第三,针对尚处于购买
期房过程中的业主而言,需要亲自前往当地(级别高于县市级别的)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以及土地管理部门进行详细查询,以便确认目前所处
购房流程的真实状况。
最后,如果有必要,还可以选择在各大报纸上刊登声明,声明原购房合同已经作废,以此来
保证交易的
法律效力不受到任何影响。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本解释所称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
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