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与朋友共同饮用酒精饮料时,若不幸造成了朋友的伤亡,那么,在以下4个方面的行为将可能需要我们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首先是指在饮酒过程中所进行的强制性的劝酒活动;
其次是指明知被劝酒对象存在不得饮酒的健康情况,却仍然鼓励他/她继续饮酒,例如在清楚知道被劝酒对象的身体状况下,仍旧劝其过量饮酒以引发相关疾病等;
第三点是指未能履行保护醉酒者安全的义务,这包括在饮酒者已经失去或者即将丧失对自我行为的掌控力,精神状态模糊,难以自我采取行动时,作为朋友的我们并没能采取适当的措施将他们送往医院接受治疗或者安全地护送他们返回家中;
最后是指
酒后驾车的行为并未得到我们的劝阻,进而导致交通事故等其他损失的发生。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
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