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到
农民工被
拖欠薪资这一问题时,首先他们应考虑向
劳动监察大队提交投诉函;
其次,农民工也有权直接向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提请劳动
仲裁(无需支付任何费用,亦无需聘请律师)。
待通过劳动仲裁所作出的裁决书生效后,农民工会根据该裁决书向相关单位追偿。
若裁决后仍无单位作出
赔偿,则农民工可选择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
此外,倘若劳动
仲裁委员会驳回了申请或裁判结果不公平,农民工还可以在收到裁决书后的十五个自然日内向法院提出
民事诉讼请求。
这种方式将直接通过法院的判决执行,以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保障
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
被
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有权依法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提
起诉讼。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有权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公开举报投诉电话、网站等渠道,依法接受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举报、投诉。对于举报、投诉的处理实行首问负责制,属于本部门受理的,应当依法及时处理;不属于本部门受理的,应当及时转送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投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