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拘禁三个小时并不构成法定意义上的
非法拘禁。
何谓非法剥夺人身自由?这是一种持续性的行为,持续的时间足以使他人在固定的时期中无法获取完全的身体自由,而非存在着时有时无的间隙性停顿。
最为典型的例子便是所谓的“
非法拘禁罪”,其定义为:
采用拘束、禁锢或其他形式的强制手段,非法且无理地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严重
犯罪行为。
《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
侮辱情节的,
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
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
暴力致人
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
为索取
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