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父母将名下的房屋直接
过户至子女名下这一举措,其是否应当被视为夫妻间的共有时,法律并未做出明确定义。
具体而言,若这一房屋在过户后同时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姓名,那么我们便可以认为此房为夫妻双方所共有;
然而,当这一房屋仅为其中一方所有,且明确声明该房屋仅赠与给此人所有时,法律则会判定此房不属夫妻间的
共有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
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