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
供电合同的签署主体主要包括业主以及供应供水和供电服务的公司,而
物业管理合同则牵涉到业主和进行物业管理事务的公司,这两款合同之间存在着本质区别。
细化来看,物业管理合同中设定了关于业主
拖欠费用时,物业管理公司有权采取
停水停电等惩戒措施的相关内容,这种
合同条款被视为设立他方义务的范畴,按照一般的
合同法规则,此类条款需要得到权利人——也就是业主的明确同意,否则将被视作无效条款。
反之,如果未经业主同意擅自实施停水停电行为,业主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物业管理公司追偿侵犯其权益所带来的损失,承担相应的
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
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
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