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医疗费用:
基于医疗结构所提供的关于医药费用、住院费用的收款证明,并且考虑到
病历以及诊断证明等相关的重要
证据来加以确定。
如果
赔偿义务方对诊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存在质疑,那么他们应当负担起相应的
举证责任。
2.
误工费用:
基于受害者的误工时长和收入状况来进行衡量。
误工时长依据受害者在接受治疗的医疗结构出具的证明得以确认。
若受害者因为受伤而导致残疾,并需要续延误工,那么误工时长可以计算至定残日的前一天。
对于受害者的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如下:
误工费
赔偿金额=受害者固定收入(除以每日、每月或每年)×误工期。
3.
护理费用:
护理费用的核算取决于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以及护理人数、护理期限。
护理人员只要拥有收入,就可参考误工费的规定来计算护理费;
4.
交通费用:
按照受害者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在就医或是转院治疗过程中所实际产生的费用进行核定。
交通费应以正式发票为凭,同时有关凭证应对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都要相吻合;
5.住院伙食补贴:
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贴标准而进行确定。
住院伙食补贴赔偿计算公式为:
住院伙食补贴赔偿金额=每顿饭50元×住院天数;
6.营养费:
根据受害者的
伤残程度并参照
医疗机构的建议来进行评定。
《
刑法》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
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
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条
因同一
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