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不动产补偿方面,主要依据被
拆迁房屋的建筑设施及损耗状况来确定相应的价位,具体表现为每平米单价的形式进行计算。
关于周转补偿部分,则要基于
拆迁住房的临时居住环境划定档次,然后按照被拆迁住宅用户的人数,以每月为单位给予适量的补贴。
至于奖励性补偿部分,是由地方政府视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而制定出台,旨在保障公民权益,拆建单位有责任严格遵循并遵照实施,不得擅自改动。
《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