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若
帮信罪的流动资金达到无偿支付的结算金额大于或等于二十万元,这将被视为严重情节,判定为帮信罪。
根据惯例,此类情况通常会被判处三年以下之
有期徒刑或监禁,并有可能被收取
罚金。
在特殊情况下,如果是由机构而非个人进行涉及帮信罪的行为,该机构将会收到罚款,并面临对于其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直接参与者的
处罚,惩罚措施包括刑期不超过三年的有期徒刑或者
拘留,同样也有可能须缴纳罚金。
某些时候,如果此类行为还与其他罪行存在关联,那么将依据更严厉的法规对其作出处罚决定。
要确定一项
犯罪是否属于帮信罪,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首先,犯罪的主题必须是大多数人都能够从事的职业;
其次,犯罪人的动机应该是清楚且明确的,即他们必须明白自己正在为他人实施的信息
网络犯罪提供帮助;
第三,这种行为必须侵害到国家对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法定管理秩序;
最后,
行为人必须采取行动来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等服务,而且这些行为的严重程度达到了一定的标准。
在本次案件中,被判定为
情节严重的具体标准包括:
给多个目标人物提供帮助,支付结算金额合计超过二十万元人民币,通过投放广告等方式向资金供应方提供五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资金支持,
违法所得一万元人民币以上,以及在过去两年内曾经因为非法使用信息网络、协助信息网络
犯罪活动、威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原因受到
行政处罚,然后现在再次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为帮助对象所实施的犯罪带来严重影响,以及其他具有重大意义的情节严重状况等。
《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