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
欺诈行为乃是指
医疗机构及从业者在提供医疗服务环节中,蓄意采取虚构事实、隐匿真相等手段,误导广大患者接收其误导性的医疗服务。
1、
民事责任方面: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
民法作为一部调整平等主体间人事关系与
财产关系的法律
法规,在解决包括医疗欺诈在内的众多社会问题上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尤其需要指出,考虑到国内现行法律规范的特殊情况,针对医疗欺诈行为更多地援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所颁布的《关于参照〈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
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指出:
对于因
医疗事故以外的缘故引发的其他医疗
赔偿纷争,应适用《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加以处理。
2、
刑事责任部分:
毫无疑问,刑事责任是对
违法行为最为严厉的制裁手段之一,因而,医疗欺诈
行为人将受到严重惩罚,从剥夺人身自由到甚至丧失生命权利。
然而,需注意的是,由于“欺诈”属于民事领域术语,《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并未直接对医疗欺诈行为制定相应
罪名。
在此前提下,只有当医疗欺诈行为严格符合相关转化型
犯罪的规定或被纳入口袋型罪名范畴,才能得以适用相关条款。
诸如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
合同诈骗以及
虚假广告等,都属于此类类型的犯罪。
3、
行政责任部分:
综合医疗行为的全周期来看,从接待宣传、诊断、治疗乃至收费直至出院等多个阶段,都极有可能触碰各类医疗欺诈行为的红线,面临对应的
行政处罚。
如若存在
虚假宣传、虚假广告等不当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广告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的条款规定,
行政机关有权依法对发布者作出适当
处罚。
此外,虚假诊断、开具证明或实施治疗措施等
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卫生
行政部门有权要求负有责任的行为
当事人立即纠正;
情节较重的,可予以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
4、关于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的应用:
鉴于医疗行为自身的特殊性质,医务工作者在医患关系中,凭借医疗知识的丰富性及信息占有优势地位,相对于患者及其家人而言,他们对疾病的重视程度更为显著,因此体现出在医疗关系中处于相对弱势地位。
为此,医务工作者在对患者进行临床诊治时,应始终保持诚实守信原则,不得任意夸大患者病情以获取不当利益。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在享有信息优势的同时,医务工作者须对患者充分尊重,确保患者能获得正规、准确的药物治疗方案,保持良好的医患关系。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
死刑、无期
徒刑或者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