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我国《
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范,普通的案件通常应当在六个月之内处理完毕;
而对于较为简便的案件,法律还特别给出了在三个月内完成审判工作的要求。
因此,一般的
离婚案件在性质上都属于比较简洁明了的类型,因此,绝大部分情况下都会采用简易的审理方式来进行处理。
按照这样的流程,我们可以在三个月的时间范围内有望得到一个关于裁判的结果。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个时候得到的判决还尚未具备正式生效的条件。
那么,我们又如何判定这份判决什么时候才算是真正生效了呢?实际上,这主要看作为原告或者被告的其中一方是否有权利向上即将做出判决的法院的更高一层法院提出上诉。
假设有一方对判决内容持有异议,他就有权利在收到
判决书的第二天开始计算起,之后的十五天之内向高一级法院提出上诉,而针对这种上诉请求,审理
二审案件的法院一般会在接受并审理此案之后的三个月内给出最终的决议。
二审的判决属于
终审判决,也就是说一经送达到
当事人手中便具备生效的效力。
另一方面,如果所有的当事人对判决结果都表示满意,并且无人提出上诉的申请,那么在经过十五天的
上诉期限后,这份已经下达的判决书将会被认定为正式生效。
简言之,如果在整个案件审理过程只经过
一审程序的话,那么,无论是使用
简易程序还是普通程序,案件的最长处理时间都限制在三个月加上十五天;
若是需要经历
二审程序,在此基础之上,还需再增加三个月的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诉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
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
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