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通常并不涉及重大
刑事案件。
若一旦构成了此罪行,则将面临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以及
罚金的相应
处罚。
倘若此罪由
单位犯罪所引发,通常情况下,该单位会被科处罚金,而针对其直接负有主要职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同样也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需承担相应罚金的处罚。
与此同时,如果还涉及到其他
犯罪行为的,则按照处罚更为严厉的规定进行
定罪量刑。
针对
帮信罪的认定,主要包含以下几个要素:
首先,本罪的犯罪
行为人可以是任何年龄段的自然人;
其次,
犯罪者必须具有明确的故意心态,即明知自己正在为他人实施的信息
网络犯罪活动提供帮助;
再者,本罪的行为客体主要是国家对于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有效管理秩序;
最后,本罪的客观要件是指通过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等方式,向各类信息网络
犯罪活动提供了实质性的帮助,且
情节严重。
关于“情节严重”的具体体现,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角度:
为三个及以上的对象提供帮助、支付结算金额达到了二十万元以上、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的资金超过了五万元以上、
违法所得累计超过了一万元以上、两年内曾经因为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或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原因受到过
行政处罚,之后再次参与或者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活动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影响和后果、以及其他可以认为是情节严重的特殊情况。
《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