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在
驾驶机动车辆时导致了重大的
交通事故并已经达到了
犯罪的程度,并且您选择了逃避责任的话;
或是您在行车过程中参与饮酒驾车、
醉酒驾车和非法毒品驾车,同样酿成了重大的交通事故并构成了犯罪,那么您将有可能面临严厉的“终身禁驾”
处罚。
须知道,许多人的工作和日常生活都离不开
机动车,因此如果被剥夺了驾车资格,其生活必将大受影响。
为了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强烈呼吁大家要严格
遵守交通规则,避免酒驾、
醉驾、
毒驾等危险行为,并且在事故发生后切勿选择逃避责任。
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尽管对于“终身禁驾”处罚心存不满,但是您仍然可以依法进行
行政复议。
然而请注意,若是您确实存在以上提到的那些
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复议之路恐怕将会充满艰辛,所以还请慎之又慎。
《道路
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共有两款,第一款规定: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
法规的规定,发生
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款规定: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