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遭遇
强制拆迁,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的被
拆迁人应当积极采纳以下措施:
首先,收集并保存相关
强拆事件的
证据材料;
其次,寻求警方援助,立即
报警;
再次,透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来深入挖掘征收方在操作过程中所存在的
违法行为;
最后,及时把握机会,运用法律手段进行有效维权,如启动
行政诉讼程序等。
同时,政府有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采用
暴力、威胁及其他违背法律规定的方式中断供应水、电、气及交通等基础设施,以此迫使被征收人迁离家园,若因此造成损失,
责任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
民事赔偿责任。
《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
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
治安管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