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未能及时归还并引
起诉讼被划分为民间
经济纠纷案件范畴,依据法律规定,此类案件主要依靠人
民法院的公正审理,
当事人需依据判定结果履行还款义务。
若存在拒不履行的情况,则可采取
强制执行程序进行处理,但这并不意味着被告将承担
刑事责任,故此,不会面临
拘留甚至监禁。
然而,在特定条件下,例如被告被诉至法庭且法庭下达了关于归还
欠款的判定期限后,被告仍旧恶意拒绝支付,那么这种行为便构成了“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此时被告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即出售为个人辩护的权利,面临牢狱之灾。
准确来说,合法的
债权债务关系受到了法律的充分保护,故而
债务必须按照约定得到切实清偿。
由于临时性的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全额偿还债务,只要经过
债权人的同意或者人民法院的裁定批准,即可通过分期付款的方式来偿还债务。
对于那些有能力偿还而却选择拒绝偿还的境况,根据人民法院的权威判断,将会采用
强制执行的手段以保证债务的实际履行。
回归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相关案件,全国人大常委对此做了详细的
法规解读和解释,明确指出以下五种情况均属于“有能力执行而
拒不执行,
情节严重者”:
(1)
被执行人蓄意隐瞒、非法转移或者蓄意损耗财产,或任意转让财产让判决乃至裁定执行遭受困难;
(2)保
证人或者被执行人在表面看来合理的价格上却秘密地未经允许地影响或损害了财产状况,使得判决、裁定无法顺利地达到执行目的;
(3)在收到人民法院协助
执行通知书后,却仍然大胆地选择不予
协助执行,从而使得判决、裁定同样无法完成执行的任务;
(4)被执行人、保证人和协助执行业务人员联合起来,依仗着国家机构工作人员的权限展开各种手段妨碍执行,从而使得判决、裁定不能得到妥善的执行;
(5)还有其他可能影响执行,并且情节严重的情形。
《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