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期
徒刑这一
刑罚措施,被定义为
终身监禁形式。
在执行过程中,若罪犯能够严格遵循监狱内部规章制度,积极接受知识和道德改造,确实出现明显的忏悔心理或有其他良好行为展现,则罪犯可获得相应的
减刑机会。
此外,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来说,实际服刑时间至少应达十三年之久。
2、对那些曾经被法院判决处以
管制、
拘役、
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等惩罚的罪犯,只要在服刑期间能严格遵守监区规章制度,积极接受教育与改教引导,并表现出真实的悔过心理,亦或是立下显赫战功的罪犯,他们都有可能得到相应的减刑机会。
《
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
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
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
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
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