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人员申请
病休之最高期限设定为二十四个月。
若员工因患病或遭遇非工作原因导致的负伤,致使其必须中断劳动并进行治疗,则根据该员工自身实际参与工作的年数以及在当前工作单位供职的年限,我们会提供三至二十四个月不等的法定医疗假期。
《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
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