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
劳动者在工作岗位上意外跌倒且并非因工受伤,则相关的医疗检查费用需由其个人承担;
然而,若发生了下班或出差途中的非主责交通事故,乃至因城市轨道交通、客轮运输、铁路等安全问题所导致的
意外伤害事故,这些情况都应被视为
工伤,由于这是非员工
故意行为所造成的,相应的治疗及检查费用应由用人单位先行垫付,随后再由
社保机构报销补偿。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
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
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
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
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