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的情况下,若公司已经批准员工提出的
辞职申请,则该离职决定通常无法被撤销。
因为一旦员工选择了辞职,那么在雇主尚未明确表示同意之前,他/她有权对之前的
离职申请进行变更或撤回。
然而,一旦雇主已经明确表达出其同意的态度,那么员工将无法再次改变主意。
除非能提供确凿无疑的
证据显示受到了欺骗、受到威胁等其他非自愿因素的影响。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
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
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