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
法规中的明确规定,
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
超员、
超速以及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等
触犯法律法规者将依法被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在被吊销驾照后的五年内,您都无法再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同时,如果您曾因上述行为而受到
刑事处罚,那么不仅五年内不能再申请机动车驾驶证,而且还将不得申领诸如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等多种准驾车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明文规定,各位司机朋友们请注意,以下情况可能会导致您面临着
刑事拘留和
罚金的严厉惩罚:
(一)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
(二)在酒精影响下驾驶机动车;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但严重超过了额定乘客数,或者严重超过了规定时速;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威胁到了公众生命财产安全。
对于第三项和第四项行为,机动车所有人和经营者负有
直接责任的,将会承担与以上相同的后果。
在此提醒,若同时存在上述两项
违法行为,并且已经构成了其他
犯罪,将按照
处罚较为严格的法规进行
定罪量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
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
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