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若
当事人在
交通事故过后,其所持驾照被依法予以
暂扣,那么在此期间,驾驶证持有人将无法再继续驾驶车辆。
一旦在
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员仍擅自
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均应由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罚款人民币二百元起至二千元止,同时可给予十五天以下的
行政拘留处罚。
《道路
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
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
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
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
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
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
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
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