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定金和损害赔偿金能否并存

1.1k浏览 帮助10人
专业服务 律师认证 退款保障
在线咨询,律师1对1沟通
最新修订 | 2024-07-23
当然可以。
相较于补足损害赔偿金的补偿性质,定金确实具备一定程度上的惩戒作用。
并且值得一提的是,定金的实施并不等同于损害实际发生作为必要条件,其所承担的义务也无法完全取代损害赔偿
定金既可视为一种保证手段,同时也是一种违约责任模态。
唯有在给予定金的一方或接纳定金的一方表现出违约行径之时,才能触发定金处罚规定的运行。
设定违约金与补足损害赔偿金都旨在发挥补偿性的基本功能,这两种支付方式其实是可以依靠一定的条件进行整合应用的。
但是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超越了实际损失的范畴,您有权提出降低金额的要求。
不过在此情况下,必须明确的是,仅限于"过高"的情况下才可行使此项权力,至于究竟何谓"过高",还需依据具体案件予以详细剖析和精确界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和损害赔偿金能否并存
投诉/举报
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平台对所呈现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功能性不作任何保证。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40字,预估阅读时间2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答? 125420人选择咨询律师
344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定金和损害赔偿金能否并存
一键咨询
  •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38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4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10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45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35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6****31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81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23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5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521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32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684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51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67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77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61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14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12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48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418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10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00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7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20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52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4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87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87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02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47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62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44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2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24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86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42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32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83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36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442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451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15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88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07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30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11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22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83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7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82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淮安152****6428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35****5287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80****9657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履约保证金和质保金可以并存吗
在签署正式合同时,我们会要求客户先缴纳履约保证金,工程圆满完成后将退还。但在最后一次付款中,我们会扣除一定比例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起担保作用,质量保证金是工程款的重要部分。履约保证金原则上不超过商品或服务单价的10%,所有保证金合计预留比例不超过工程总结算总额的3%。
40浏览 2024-03-27
损失和违约金可以一并主张么
损失与违约金的并行主张需具体分析。若合同未规定违约金,可依法请求损失赔偿。若规定违约金但不足以弥补损失,除非重新协商或追加,受害方可另行主张赔偿,总额不超实际损失。
12浏览 2024-04-21
损害赔偿与实际履行可以并存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损害赔偿与实际履行可以并存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损害赔偿与实际履行能否并存 可以并存。 我国一直比较强调实际履行,实际履行的功能在于恢复双方当事人在履行上的平衡,满足守约方订立合同的目的。损害赔偿的功能则在于补偿守约方因违约所受的损失,两者的功能不同,因此可以并存。 但两者可以并存的更为主要的原因是,实际履行虽具有实现当事人订约目的的功能,但是,仅仅适用实际履行仍不足以弥补债权人的损失,如果不对债权人因即使实际履行仍造成的损失给予补偿,不仅不能保护受害者的利益,而且也不能有效地制裁违约当事人,维护交易秩序和安全。而且,对受害人来说,在其他补救方式特别是损失赔偿能够有效地维护其利益的情况下,完全可以放弃实际履行方式,而仅采用损害赔偿方式。 在实践中,值得注意的是损失的计算,如已采取实际履行或其他补救措施的,适用这些方式所弥补的损失应从全部损失中扣减。还要注意合同法第条的规定,确定损失的范围及违约行为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 相关知识:违约损害赔偿责任范围有哪些 一、约定赔偿范围。依当事人的意思而定的损害赔偿,《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赔偿是依照当事人的意思确定损失赔偿的范围和计算方法,如当事人有赔偿损失约定,则应优先适用。 二、一般法定赔偿范围。依照法律的一般规定确定损害赔偿的范围。《合同法》第113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三、特别法定赔偿范围。由法律基于特殊的立法政策而特别规定的损害赔偿。《合同法》第113条第2款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即双倍赔偿。根据特别法优先于普通法适用的原则,在有特别法可依的情况下,应当优先使用特别法,即优先适用特别法定赔偿。
498浏览
诈骗罪和侵占罪并存吗
在通常情况下,诈骗罪与侵占罪之间鲜少发生并存现象。诈骗罪所指之行为乃是以绝对非法地占有公私财产为主要目的,通过制造虚假事实或掩盖真相的手法,从相对人手中骗得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然而,侵占罪乃是指将原本受托代管之他人财物、遗失物品或是隐藏物非法据为己有,且数额较大,且情节严重,仍拒绝归还的违法行为。这两种犯罪在其犯罪构成及具体表现形式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16浏览 2024-09-25
损害赔偿与实际履行是否可以并存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损害赔偿与实际履行是否可以并存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损害赔偿与实际履行能否并存 可以并存。 我国一直比较强调实际履行,实际履行的功能在于恢复双方当事人在履行上的平衡,满足守约方订立合同的目的。损害赔偿的功能则在于补偿守约方因违约所受的损失,两者的功能不同,因此可以并存。 但两者可以并存的更为主要的原因是,实际履行虽具有实现当事人订约目的的功能,但是,仅仅适用实际履行仍不足以弥补债权人的损失,如果不对债权人因即使实际履行仍造成的损失给予补偿,不仅不能保护受害者的利益,而且也不能有效地制裁违约当事人,维护交易秩序和安全。而且,对受害人来说,在其他补救方式特别是损失赔偿能够有效地维护其利益的情况下,完全可以放弃实际履行方式,而仅采用损害赔偿方式。 在实践中,值得注意的是损失的计算,如已采取实际履行或其他补救措施的,适用这些方式所弥补的损失应从全部损失中扣减。还要注意合同法第条的规定,确定损失的范围及违约行为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 相关知识:违约损害赔偿责任范围有哪些 一、约定赔偿范围。依当事人的意思而定的损害赔偿,《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赔偿是依照当事人的意思确定损失赔偿的范围和计算方法,如当事人有赔偿损失约定,则应优先适用。 二、一般法定赔偿范围。依照法律的一般规定确定损害赔偿的范围。《合同法》第113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三、特别法定赔偿范围。由法律基于特殊的立法政策而特别规定的损害赔偿。《合同法》第113条第2款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即双倍赔偿。根据特别法优先于普通法适用的原则,在有特别法可依的情况下,应当优先使用特别法,即优先适用特别法定赔偿。
492浏览
抢劫和故意伤害罪并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若犯罪者在抢劫过程中故意伤害他人致重伤或死亡,将同时构成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法院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选择并罚,即叠加两罪刑期。最终判决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适用。
43浏览 2024-07-10
对违约的损害赔偿不存在精神损害怎么解释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违约的损害赔偿】对违约的损害赔偿不存在精神损害赔偿的解释违约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依法和依据合同的规定而应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一般认为在违约损害赔偿中是不存在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仅仅是存在侵犯人格权和一部分身份权并给受害人带来精神痛苦才会适用精神损害赔偿。而在违约之诉中,由于当事人一方违约给受害方造成一定财产损失,虽然也一定给受害方造成精神痛苦,但是精神损害虽以精神痛苦的损害为条件,但并非是精神损害的唯一要件,如果在违约之诉中适用精神损害赔偿,那么就会使当事人赔偿范围不断扩大,一般也会超出合同当事人的预见范围,同时这种损害结果又难以确定。因此原则上受害人不能基于合同之诉要求违约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但原则上不承认违约中精神损害赔偿这个问题,在司法实践中也不应当把这一认识绝对化,有一些案子如果单纯地以违约案件来处理,而且对原告只给予财产上损害赔偿的话,就会显得太不公平。目前在这方面一般限于以提供安宁享受或解除痛苦和烦恼等期待精神利益为目的合同。比如旅游合同,现在由于旅行社的违约而导致游客不能很好旅游大量存在,在这种情况下不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确实有欠公平,因为旅游是一种较高层次的消费行为,这种消费是以精神产品为主的,消费合同本身有精神上价值。在旅游过程中所发生的金钱与物的交换,只是实现这种精神消费活动的手段而已。因此,由于旅行社的违约使旅游者愉悦心情遭受破坏,违约方理应给予旅游者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而且针对这种期待精神利益合同,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完全是可以预见的,当然,目前在我国由于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对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尚未有突破。
424浏览
定金与违约金并存时如何赔付
定金与违约金并存时,若合同未明确定金性质,非违约方不可同时主张二者。若定金属性明确,守约方可同时主张定金及违约金。 若合同中存在解约定金并约定违约金,非违约方可同时主张。但依据《民法典》,违约时只能选择主张违约金或定金,不可同时要求。
32浏览 2024-04-02
婚姻存续期间的损害赔偿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婚姻存续期间不能要求损害赔偿。根据法律规定,作为夫妻一方因另一方有家庭暴力或者与他人同居而要求损害赔偿的,前提必须是无过错方已向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如果不离婚而要求损害赔偿的,不予受理。  相关法律可参考: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九条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不予受理。  第三十条人民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   (一)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二)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讼。   (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351浏览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律图安心问
服务承诺
专业服务
18W+认证律师,年普法人次15亿+,律图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律师认证
该律师已经过平台身份认证及执业资格等严格审核,确保律师真实且专业,可放心委托!
退款保障
律图全程保障您的消费权益,律师未服务将自动退款至支付账户。
用户真实评价
  • 律图的律师专业性强,诚恳真挚,问题真正得到了解决。回复问题较快,是我网上咨询遇到的最好的平台和律师。
    155****6256
  • 对待我咨询的问题,给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以及对应的法律政策!有耐心的跟我解释所有的法律问题
    156****4915
  • 律图的律师专业性强,诚恳真挚,问题真正得到了解决。回复问题较快,是我网上咨询遇到的最好的平台和律师。
    152****1942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