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物业纠纷问题,若需要投诉,建议您向所在地区的房管部门进行反映。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担任着全国范围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管职责。
同样地,县级以上各级别的地方人民政府通常也要负责其辖区内的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在解决物业纠纷方面,我们提供了以下几种常用方法供您参考:
一、调停暨物业管理
民事纠纷的调解,主要包括
民事调解以及行政调解这两种形式。
民事调解意为让争议各方
当事人自主选择一个合适的机构、组织或者个人作为第三方介入,依据他们的观点和委托权限提出解决方案,经过双方同意并实施从而达成和解。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种调解方式并不具备法律效应。
一旦调解结束,倘若任何一方未履行相关义务,之前的努力都将付之东流。
至于物业管理
纠纷的行政调解,实质上是借助政府主管部门的力量协助处理,假如某一方未能遵守执行约定,那么就需要通过司法程序来进一步解决问题。
二、仲裁:
适用于通过仲裁途径解决的案件应当属于民事性质的争议,多数情况下源于
合同纠纷或
财产权益纠纷等。
依照我国《
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平等地位的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由于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引发的问题,皆可准许进行仲裁解决。
然而,进行仲裁解决物业管理纠纷须得到当事各方明确认定的仲裁协议支持。
三、
诉讼:
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民事、行政纠纷是较为普遍的方式。
决定诉讼的
管辖权归属人
民法院,这与仲裁有着显著区别。
在当事人已经
递交诉讼申请的情况下,人民法院的管辖权是强制性的。
《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