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对工伤
赔偿争议时,我们可以选择多种途径进行协调或维权,包括协商、调节、
诉讼以及仲裁等法定方式。
以下是这些具体可行的措施:
首先,如果您认为负责
工伤鉴定的工会组织及其直属亲属、或属于这个工会组织的员工或其直属亲属对相关的工伤鉴定结果持有异议的话,或者对于由认证机构核准的
工伤保险待遇存在较大分歧,那么您有权依据相应法律
法规,依法寻求
行政复议的帮助。
其次,在已经申请过行政复议并仍然对此持不同意见的情况下,您还可以进一步向
行政部门提出
行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再次,如果您觉得有必要与雇主就
工伤待遇问题进行探讨和谈判,也完全可以参照处理
劳动争议的相关规定,通过和解、调解、仲裁甚至
民事诉讼来寻求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提出民事诉讼前,必须经过
仲裁程序,否则法院可能无法受理相关案件。
以上便是关于工伤待遇争议的协商、调解、诉讼及仲裁的法定程序,不知您是否对这些方法有所了解?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
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
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
管辖。
《
人民调解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
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
民间纠纷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