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已经进行了
商品房的网上签约并不再希望购买此房产,能否成功申请退出并退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若是由于房屋本身存在主体结构质量缺陷导致无法顺利交付、已交付之后经过检测发现主体结构仍然存在质量问题、在交付后出现的质量问题严重干扰到正常的日常居住需求,抑或是在
签署合同时开发商已擅自将该房屋出售予第三方或进行了私自
抵押给第三方等情况时,作为买方的您享有申请
退房的权利。
也就是说,只要能够证明卖方做出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中关于撤销合同规定的行为
证据充分,就可以提出退还全额款项的请求,并且在这种情况下解约会使得您无需为
违反合同约定承担任何形式的违约后果。
然而,若您仅仅是出于个人主观意愿而放弃购买,那么退房的难度可想而知,这通常被视为违约,您理应承担起相应的
违约责任。
请注意,商品房的网上签约实际上意味着双方之间的合同已经正式达成,如果没有足够的合理性理由而选择退房,这无疑是一种
债务违约的行为。
《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
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
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