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探讨和分析
诈骗犯罪时,我们需要明确一点,那就是只有当诈骗的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一定数额时,才能被定义为
诈骗罪。
关于
诈骗金额的大小界定,不同地区可能会有所差异。
参照国家相关部门的指导性文件及观点,我们可以发现普通的诈骗活动中,诈骗公私财物在3千元到1万元之间就符合了“
数额较大”的范畴;
而当诈骗金额在3万元到10万元之间,则被认为是属于“
数额巨大”的级别。
然而,对于那些采取了利用电信网络进行诈骗的罪犯来说,他们所得到的公私财物金额只要超过了3千元,就可以被认定为“数额较大”。
依据我国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电信
网络诈骗等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的明确规定可知,采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如果所得公私财物价值超过3千元,便被认定为“数额较大”。
据此,仅凭借单次电信网络诈骗行为,诈骗金额达到了3千元以上的,那么就足以构成诈骗
罪名,根据我国《
刑法》第266条的具体规定,将对此案展开
立案侦察并依法予以定罪
处罚。
需要强调的是,即使2年间多次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但每一次都未达到
立案标准,如果这些诈骗行为总体上累计起来的金额已经符合了“数额较大”,换句话说,达到了3000元以上,那么也应该按照诈骗罪来进行处理和审判。
对比之下,如若仅仅因为网络诈骗金额仅为100元,并不足以满足立案标准,这就意味着不会追究任何形式的
刑罚责任。
《刑法》第266条
(1)被骗数额3千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
(2)被骗数额3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被骗数额50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