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
买房产后选择
退房,其具体操作并未受到明确的时间限制。若是开发商存在严重的
违约行为,置业者即可按法律规定
解除合同,实现退房之权益并追究开发商的
违约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主要有如下三类情形供大家参考应对:
1.如果房屋延期交付时间过长超越了一定的期限;
2.若房屋结构出现重大品质问题,无法进行维修或虽然经过修理但仍然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那么置业者便可选择行使权力来进行退房操作;
3.由于开发商方面的过失导致置业者无法合法取得
房屋所有权证书,也属于可以考虑申请退房的因素之一。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
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
购房款及利息、
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
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
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
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