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先前签订了认购协议书并且支付了首付款之后,如若开发商并未按照约定签订正式
购房合同,那么购买者有权恳求开发商履行签约义务。倘若开发商依然拒绝
签署合同,那么购买者便可向法院申请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在此情况下,针对前期所缴付的首付款,购买者同样拥有追回的权利;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规定,如果在缴纳首付款之前已经交付了
定金,而开发商未能履行
签订合同的义务,此时购买者除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款项外,还可以要求其双倍返还已支付的定金作为
惩罚性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
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
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