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与售房方达成共识,从而进行
合同的解除;另外,根据合同中的条款以及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购房者也可在上述条件生效后,向售房者发出
退房通知,直至该通知书达到售房者之际,就房产交易合同进行自动
解约,实现退房。然而,若不具备相关的退房条件,通常情况下无法退房;若强行退房,可能需承担因违约而产生的
赔偿责任,支付相应的
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
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
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人
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
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