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
购房者是有权利选择法律允许的方式终止房地产交易活动并取回购房本金的。具体操作包括,
首先,购房者有权在与售房者达成共识的基础上提出
退房申请;
其次,购房者也可以在合同当中预先设定的或者具有法定效力的退房条件出现之后,向售房者发出书面通知,该通知一旦抵达售房者处则被视为
房屋买卖合同的正式解除,此时购房者即可着手办理
退房流程。然而,如若未能满足任何相关退房条件,那么退房请求往往不被支持。如果强行退房,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支付
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
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
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人
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
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