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敬请注意,
商品房退房必须遵守特定的期限要求。
2、超过这个规定的期限后,仍然未能完成
退房手续,将会丧失您原本享有的退房权力。
3、根据现行
法规或双方达成的协议,若无特别规定或约定,当对方以催告形式提出要求时,您享有行使解除权的合理权限,
有效期通常为三个月。
4、如假设对方并无催告之举,那么您的解除权应于解除权产生之时起、在未来的一年之内进行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当事人可以
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