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而言,
商品房退房之事,受到时间上的明确限制。如若超过规定期限,未及时办理
退房手续,则将丧失此项权利。此外,对于法律并无明文规定或
当事人之间也未作出书面约定的情况下,经由对方当事人提出催告后,解除权的行使需遵守三个月的合理期限。然而,若对方当事人并未进行相应的催告,那么解除权应于权力产生之日起一年之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
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
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