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购置方有权选择退出交易环节。通过与商品房出售方进行洽商,达成共识并协同确认,进而达到
终止合同的目的。此外,若商品房购买方向商品房出售方
递交退房的通知后,并不对通知的具体到达时间作任何要求,那么自商品房出售方收到退房的通知之日起,双方之间关于商品房的销售协议即告取消。
《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
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
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