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
购房者在购置房产之后仍然有权利选择
退房。具体来讲,购房者可选择先于
购房合同中的另一方进行深入沟通以达成一致意见,从而顺利
解除合同;亦或是在达到合同所约定的解除条款以及一些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况出现时,向另一方发送正式的退房书面通知。当该通知送达至对方之时,购房合同也将自动废止,同时需要违约方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和损失。
《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
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