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到第三者介入他人婚姻,并对原本和睦美满的家庭产生严重破坏的情况,
受害人完全有权提
起诉讼。
然而,在通常情况下,若要针对第三者进行指控,必须满足特定的条件才能够启动司法程序。
首先,倘若第三者的行为触及到了已有合法配偶再次缔结新的婚姻关系,或者明明知晓对方已婚却故意与其继续保持类似婚姻生活的状态,那么便足以构成严重的
刑事案件——
重婚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明确规定:
已有配偶之人再度
结婚,或明知他人已有配偶仍与之结婚,均应依法判处两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处罚。
其次,若某位第三者明知其所接触的对象系现役军人的配偶,仍然选择与之维持稳定的亲密关系,则该行为将被认定为
破坏军婚罪。
最后,若第三者通过劝说、利益诱惑、默许、怂恿、收买、恐吓等种种手段,向被教唆人(即夫妻中任一方)灌输
犯罪想法,甚至进一步加强其决心促使其照着这个思路去行动,那么这个第三者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
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