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
遗嘱继承人可以对
遗嘱进行变更,而对于公民而言,只有遗嘱人才有权更改其自身的遗嘱。
在这个过程中,除了遗嘱人本人外,任何其它的社会团体或个人均没有权利对遗赠人自行设定的遗嘱内容进行修改或调整,他们无法代表遗嘱人来完成这项任务。
此外,遗嘱变更所包含的所有事项,无论是关于何种事务的,都应该与国家法律的具体要求相符,如果发现违背了相应规定,那么修正后的遗嘱内容将被视为无效。
同样,遗嘱的变更方式也需要规范合法。
在拟定
代书遗嘱时,应该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必须有两名以上在现场进行证明的
证人;
(2)证人中的其中一位应担任代书员;
(3)遗嘱中必须明确标明年、月和日;
(4)代书员、其他证人和
立遗嘱人均需在遗嘱上签署姓名。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
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