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通过实施
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抢夺他人公私财产者,应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处予相应
罚金。
而当
犯罪行为具备以下任一情况时,则将被评定为
情节严重,并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
徒刑以及
死刑,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罚金或
没收财产的责任:
(一)进入私人住所进行
抢劫;
(二)在公共交通设施中实施抢劫行为;
(三)针对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进行抢劫;
(四)多次实施抢劫行为,或是劫取金额特别庞大;
(五)因实施抢劫导致
受害人身心受伤甚致死亡;
(六)冒充军警人员进行抢劫;
(七)使用枪械进行抢劫;
(八)抢劫用于军事、抢险、救灾、救济等紧急用途的物质资源。
《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
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
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