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法律
法规,
公租房不具备
遗产继承的资格。
公房即由国家或集体所持有、出租并提供给特定人员使用的房屋,其
产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而非私有物业,因此
公房承租人仅拥有
居住权,无权对公房进行任何形式的处置。
换言之,任何人都无法将该类房产作为
个人财产进行传承。
然而,关于公房承租者的
继承人能否延续租赁权益的问题并非完全不可探讨。
若住宅用房的
承租人生前在租赁期内去世,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其在世期间同住满两年以上的
家属便可接替其继续居住该公房,从而实现公房租赁关系的延续。
至于
承租方权益子女的情况,若其满足相关规定,则有权申请续租公房享受相应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
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
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