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妨害公务罪的
刑事裁决标准如下:
本罪主要是指,
行为人通过使用
暴力手段或者恐吓策略,阻挠
国家公务人员、人民代表以及特定条件要求下的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行使其职权或
履行义务等行为。
此外,也包括利用非暴力、非威胁性的手段故意妨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过程中的活动,从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情况。
本罪
量刑参考: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对妨害公务罪进行了明确规定,在该条款中,明确规定以暴力、
胁迫手段阻挡或干扰国家政府机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情况,将面临至少三年以下时间的
有期徒刑、
拘留、监禁乃至
罚金的严厉惩罚。
针对以相同方式妨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时,按照前述条款的规定来进行相应的惩处。
在此基础上,如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之时,行为人还是利用暴力、威胁性手段干预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同样适用于上述的法律条款。
而对于那些故意妨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但并没有实际使用暴力或威胁手段的行为,只要造成严重后果,同样需要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进行惩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
【
袭警罪】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使用
枪支、
管制刀具,或者以
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