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孙辈和外孙辈并无资格成为遗产的
继承人;
然而,当
被继承人的子女在其父或母之前离世时,他们的孙辈及外孙辈将有机会以“
代位继承”的方式承袭祖父或外祖父遗留下来的财产。
在这种情况下,代位继承人仅能接手其亡故的父亲或母亲本应拥有的财产份额。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
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
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
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