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
重婚罪所需具备的必要要素如下:
1、
犯罪主体需系一般主体,也就是需要拥有
刑事责任承担能力的自然人;
2、从主观层面来看,
犯罪者必须存在直接刻意的心理倾向;
3、在客观条件上,重婚必须通过一定程度的行为体现出来,也就是说有合法配偶的人却再度与人缔
结婚姻关系,或者是明知道他人已经拥有婚姻关系却依旧与其缔结婚姻的行为便构成了重婚罪;
4、重婚罪所侵犯的主要客体便是一夫一妻制度下的
婚姻财产关系。
若有人在已经有配偶的情况下继续缔结婚姻,或者是明明知晓他人已有配偶继而与其缔结婚姻,此类行为将面临二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或
拘役处罚。
这里所说的“有配偶”,是指男方已经娶妻、女方已嫁人,并且这种夫妻关系尚未被法律程序解除,仍处于
存续状态的人,即为有配偶的人。
若是夫妻关系已经在法律程序解除,或者因为配偶一方离世而导致夫妻关系自动消失,那么此时也就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至于“再度与人缔结婚姻”,这其中涵盖了通过欺骗手段获取合法婚姻手续登记结婚以及虽然没有经过婚姻注册手续,但是实际以夫妻身份共同生活的
事实婚姻两种形式。
再谈及“明明知晓他人已有配偶而执意与其缔结婚姻”,这是指,即便本人并未拥有配偶之外,还明知某个对象已经拥有配偶,但还是故意与其缔结婚姻(无论是进行
婚姻登记结婚,还是构成事实婚姻)这类行为是蓄意破坏他人家庭婚姻状况的严重
非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