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相关
法规规定,对于新聘员工所签订的含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劳动合同而言,
试用期的时限不应超出一个月;
而对于签署了一年及以上、不满三年的劳动合同的新员工来说,试用期则不能超过两个月;
至于签订了三年或更长时间的固定期限以及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新员工,
试用期最长可达六个月。
《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
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