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被
判缓刑的
犯罪分子而言,若已遭受先前的
羁押,该等时间将无法用以减免
缓刑期限;
然而,倘若罪犯被判定需承受
管制、
拘役或
有期徒刑之
刑责,则这些刑期可以计入刑期。
关于
管制刑罚的执行日期,自法院判决正式生效之时起计算;
而在判决执行之前,如果已经经过了羁押,那么每一天的羁押都可折合为两整天的刑期。
《
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